大學時代~
雖然很愛買衣服~也很會花錢~
但是每次逛百貨公司~路過入名牌店總覺得一踏進去不買似乎就是件很embarrassing的事~
所以每次只敢帶著愛慕的眼光window shopping~
終於在大學畢業後第一份工作滿三個月時~
和當時還是男朋友的老公~
在三越看完電影~離閉店僅剩30min時的手扶梯上~
他問了我一句『要不要去GUCCI』買個包?
我說:『真的假的?好ㄚ~你買我就買~』(心裡OS:你怎麼可能買~)
於是他牽著我的手直直走入GUCCI~
再於是~我們倆真的在短短的30min內敗了兩個包~
再再於是~我的敗名牌之路開啟了~
這個包~真是被我用的淋漓盡致~
兩側都磨損了~拉鍊上的皮革還被我拉到斷掉~回專櫃換過~
真是給它物盡其用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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